旅行社责任险的联合出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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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10:53

“行船跑马三分险”,没有哪家旅行社敢保证绝对不出险,而一旦出一起事故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旅行社必须有应对风险的手段。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国家旅游局和*两部门牵头,2009年12月17日在京联合推出“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以指导全国2万多家旅行社统一进行投保。 所谓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此次两部门根据旅游业的实际需求,按照“市场运作、*推动、企业自主”原则,经过公开招标推出的统保示范产品保障范围既广又全,涵盖了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常见的6种疏忽、过失情形,可承担交通意外、食物中毒、旅行社组织的“自由行”中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酒店等服务辅助场所的公共责任等。除基本险以外,还专门设计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供旅行社选择。投保该产品,旅行社每年需交的保费可从几千元到10多万元不等。 鉴于统保示范项目范围广、责任大,两部门引入了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助进行保险服务采购,最终选择了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大地财险、太平财险6家公司共同承保该项目。6家财险公司将按约定比例共同分配保费、分摊赔款和费用,其中人保财险份额最大,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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