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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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03:22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扫描全能王6.30.0
户口本扫描成电子版在“扫描全能王app”扫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软件
打开手机,点击“扫描全能王app”按钮。
2、点击拍摄
在该界面中,点击“拍摄”选项。
3、选择户口本
在该界面中,选择“证件”,点击“户口簿”选项。
4、确认拍摄
在该界面中,对准户口簿,点击“拍摄”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