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13: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13:19
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没有时间,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年以内。见以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13:15
从现在往前推一年的,可以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13:17
在职的情况下,只要有加班的证据,要求多久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