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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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7:09
营业执照没有的经营范围可以开具*。
目前《*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
更何况,*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