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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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14:03
新媒体时代,*阵地空前强大,众声喧哗之下,监狱工作稍有瑕疵,就有可能引来一场*风暴,甚至带来难以消弭的负面影响。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由于监管安全事件所引发的各种负面*,给监狱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种媒体对监狱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监狱机关在突发事件面前常常“集体失语”,致使负面评价越来越重,社会形象一损再损。监狱每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几乎都是“事故”“事件”,鲜有“事迹”。监狱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管理;监狱*的忠诚奉献、超负荷工作、职业风险,公众知晓率低。很多公众对监狱的否定性评价根深蒂固,大多停留在“过去时代”。
缺少正面宣传和良好形象的监狱,与强大的*阵地相比,如同刀俎与鱼肉,遑论*引导能力。这是困扰监狱工作的沉疴积弊,要摆脱这种局面,对于监狱而言任重而道远。
制约监狱*引导力的因素
随着我国监狱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的文明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今天的监狱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监狱的发展模式与建设成就逐渐受到社会的认同。但是,诸多影响监狱*形象构建的障碍性因素仍然存在,制约监狱*引导力的因素仍然很多。
一、监狱机关几乎被固化了的特殊属性,使其在突发事件中很容易成为*抨击的焦点。长期以来,监狱机关给外界的形象主要是高强电网,高度的隔离和戒备,剥夺人的自由并实施刑罚,强制劳动改造。针对监狱的负面印象将会被强化,各种质疑被无限放大,当事的监狱必然被推上*的风口浪尖,虽然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在强大的社会*面前也是如此的*为力,甚至“脆弱”。
二、监狱的对外宣传理念滞后,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很多监狱机关对于突发事件,基本上采取“鸵鸟心态”,能压就压,能拖则拖,能捂就捂。而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心态造成的直接恶果就是监狱“话语权”的缺失,社会公众难以获知真实有效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实信息的滋生蔓延。
三、突发事件中各种媒介的宣传误导,加剧了监狱的被动局面,监狱常常处于“不为人知”的弱势地位。对于突发事件的关注传达的是人类悲天悯人的本性,其中同情与谴责是共存的。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在监狱,就变得不同寻常,受历史和现实多重因素的影响,人们对监狱的文化认知都以负面为主,于是,监狱被置于公众审判的视野之下,甚至有被妖魔化的倾向,加上一些媒介有意识地对监狱进行消极报道,一些公知的推波助澜,致使监管安全中的任何突发事件,无论出于何因,监狱都必然被卷入谴责和质疑的漩涡中,几乎看不到*对于监狱方面的同情与理解。
四、新媒体时代近乎惊人的信息传播速度,使突发事件可以很快地演变为*风暴。监狱突发事件的*常常表现为广泛流传的戾气,不断加剧的语言暴力,公共空间中浓重的火药味等处于漩涡中的监狱无法全身而退,更不要说改变*导向了。而监狱机关的宣传时效性差、穿透性弱、覆盖面小和影响力低,在强大的*风暴面前更显得微不足道。
监狱应直面突发事件的*问题
降低不良社会影响应该是监狱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直面突发事件的*问题,积极“发声”,既是监狱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能回避的现实,也是监狱的本分和必须要主动承担的职责。
一、监狱突发事件的*影响。当今社会,媒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公共力量,在新媒体时代,“沉默是金”不再适用于处在突发事件中的*机关,放弃话语权等于放弃*的支持,社会*产生的巨大影响,会给监狱形象以致命打击。不仅是涉事监狱,这种打击还会波及到整个监狱系统。
二、监狱应尽早争取话语权,避免“失语”。监狱在突发事件中既然难以“置身事外”,就要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由于其突发性的特质,初期会出现来自不同渠道的消息,*导向模糊,这时,作为事件主体的监狱机关如果“失语”,将会造成突发事件前期*导向的缺位,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会蜂拥而至,泥沙俱下,再加上各种不规范的自媒体粉墨登场,不实信息和负面情绪会迅速扩散,将会给监狱机关争取话语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引导的难度就会更大。
三、监狱要迅速建立新闻发布机制。突发事件面前监狱机关既要全力以赴应对事件,妥善解决各种问题,也必须加强*引导,努力将不良社会影响降至最低。因此,突发事件中及时建立新闻发布机制非常必要。首先,监狱机关可以以监狱网站、微博、微信、论坛以及传统传媒为平台,建立实时的新闻发布渠道,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回应公众对于事件的关注;其次,监狱应组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团队,确立新闻发言人;再次,信息发布要注重正面引导作用。
监狱塑造良好*形象的对策
对于监狱来说,良好的*形象是提高*引导力的基础。因此,做好正面宣传应该成为监狱的一项重要工作,使社会尽可能全面了解监狱的真实情况,了解我国在建设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方面取得的成就;使公众消除以往对监狱的种种偏见和误解;使监狱的“话语”产生更大的公信力。这应该成为监狱未来宣传工作的常态。
一、以狱务公开为平台展示现代监狱形象。狱务公开能够充分展示监狱的阳光执法体系,是保障社会全面了解监狱的重要渠道,也是监狱自我宣传的首要途径。司法部已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确立了22项向社会公开的狱务内容和9条向罪犯近亲属公开的信息,这些内容涵盖了监狱管理、罪犯监内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够使社会切实了解到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真实情况,对于监狱加强自身的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多管齐下形成*度的宣传体系。监狱虽然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狱务公开系统、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来发布最新的教育改造动态,宣传罪犯教育管理的经验和事迹,增强监狱的社会影响力。但是,这些宣传手段终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监狱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完全“暴露”在公众的视线内。鉴于此,监狱的自我宣传就更要讲究方式方法,形成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网络。我们认为,既然监狱的负面事件能够充分报道,那么,监狱在教育挽救罪犯中的突出事迹更应该得到广泛传播。因此,通过文学艺术形式宣传监狱不失为非常好的宣传手段。迄今为止,体现监狱正面形象的影视文学作品寥寥无几,即使有一两部,诸如《女子监狱》那样好的作品,也没有形成影响力,而展现诸如暴狱、越狱、虐囚等监狱负面内容的文学作品,却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损害了监狱的社会声誉。监狱宣传应借助相同的形式来积极改变这一现象:努力推出一批新中国成立以来监狱在教育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艺术作品;努力把罪犯教育改造方面取得的成就,包括他们在书画、音乐、表演、学术、技能等方面的才艺及时向社会公开、展示、表现。通过小说、诗歌、纪实文学、电影、电视剧、舞台剧、微电影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增强宣传的亲和力、渗透力、感染力,使现代监狱的正面形象深入人心。
三、建立与社会密切联系的宣传机制。在这种“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环境”下,监狱应摒弃封闭环境下形成的工作模式,在自我宣传方面善于“走出去”和“请进来”,通过建立专业的宣传团队与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加强联系,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建设一支过硬的宣传队伍。与监狱对内的宣传人员不同,他们的构成应具有多元化特点,有熟悉监狱工作规律的;有洞悉社会心理的;有具备新闻学、文学、法学等学科专业背景的;有具有较高的写作水平和理论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