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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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3:05
北京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3、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至150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至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至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至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按**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