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差异在哪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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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1:37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身份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特殊主体;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多样,最为主要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而盗窃罪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而且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上仅限于窃取或骗取。
3、侵犯的对象范围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限行为人所属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没有任何。
4、量刑规定不同: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刑法》第2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是特殊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还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才可能构成本罪。盗窃罪是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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