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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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7 23:49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工作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任务与措施:(1)认真履行安全责任;(2)强化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3)严格道路通行管理;(4)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5)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派出所、综治办、公路站。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林来旺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陈建炜担任,成员:林文浩、陈金珠、谢能腾。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努力实现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专项整治重点是:(1)剧毒化学品和加油站、油库;(2)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4)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改、扩建“三同时”执行情况。
专项整治的要求:(1)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工作;(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4)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5)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派出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林来旺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陈建炜所长担任,成员:陈金珠、唐思晟。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整治达到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伤亡人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制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整治工作的重点:(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2)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3)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消防安全;(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5)突出的火灾隐患。
专项整治的内容:(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2)建筑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3)单位履行《消防法》及有关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4)建筑消防设施以及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5)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规定;(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7)群众性消防工作包括防火公约、消防检查等情况;(8)义务消防队的装备及人员、经费等;(9)消防宣传教育工作;(10)突出的火灾隐患及其它火灾隐患。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宗教部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综治副*江阳仕担任,副组长由乡*宣传*委员郑孙鼎、派出所所长陈建炜担任,成员:徐海、陈金珠、江贤喆。
四、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以打击非法经营、地下作坊、黑道流通民爆物品为重点。坚决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派出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综治副*江阳仕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陈建炜担任,成员:陈金珠。
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整治,全面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安定稳定。整治内容:(1)开展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整治;(2)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3)狠抓监管,严格执法;(4)认真总结,长效管理。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交通运输站,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林来旺担任,副组长由公路站站长谢能腾担任,成员:唐思晟。
六、地质灾害点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控、防范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对山体滑坡、泥石流、易洪易涝、低洼地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测、巡查工作,制定防范预案,加强对隐患点的跟踪、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大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矿山的工作力度,关闭与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工艺落后、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矿山,通过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逐步减少一般事故。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国土资源所,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林义辉担任,副组长由国土资源所所长鲍志清担任,成员:江云清、各村委会主任、各村土地协管员。
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达到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的目的。
重点:(1)规范施工电梯、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2)规范钢管脚手架工程;(3)规范施工临时用电;(4)规范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5)控制高处坠落;(6)规范临边保护。
内容:(1)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完善机械设备安全制度;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2)预防高处坠落和机械伤害;(3)规范施工用电和电工持证上岗;(4)规范脚手架和模板支撑。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组长由分管副乡长林义辉担任,副组长由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占万灿担任,成员:黄风、各村土地协管员。
八、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平安教育”,加强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重点:(1)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开展安全教育;(3)抓好学校危房改造;(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的安全管理;(7)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8)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9)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10)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演练及应急防冻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派出所、洋里中学、洋里中心小学、各村小学。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宣传*委员郑孙鼎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陈建炜、洋里中学校长王剑锋、洋里中心小学校长李善钦担任,成员:唐思晟、张清。
九、畜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通过整治,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健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整治攻坚,提升保障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范事故,推进安全生产。
重点:(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开展畜牧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4)开展打击无证畜牧场、渔船及非法捕捞、违法违规饲养作业等行为;(5)开展畜牧渔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农业服务中心,组长由科技副乡长程章平担任,副组长由陈辉明担任,成员:江金森、陈少强。
十、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
通过整治,完善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职业卫生重大事故,继续减少一般事故,完成县下达的工业卫生体检、检测任务,从本质上提高预防职业危害的能力。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企业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组长由分管副乡长高萍担任,副组长由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江礼增,乡卫生院院长江学总担任,成员:张清。
十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通过专项整治:(1)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2)认真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标本兼治抓细抓实;(3)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4)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活动;(5)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本项整治责任单位为企业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乡长高萍担任,副组长由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江礼增担任,成员:张清。
十二、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
通过整治,深化液化气储罐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完善瓶装供应站设置,推进燃气行业服务规范管理;实现燃气安全生产无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完善企业瓶装气直销供应网络,强化钢瓶管理,有效控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钢瓶,建立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