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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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1:40
没有。
员工假期由法定节假日、国家带薪年休假、中科院宁波工研院带薪休假(简称工研院带薪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构成。
扩展资料
国家带薪年休假
1、员工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每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年度以自然年计算,即从当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可以灵活安排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可以采取分散使用,累计天数;也可以采取调剂使用,抵代病、事假;
3、带薪年休假期间的一切待遇不变。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因公提前上班,剩余假期可在当年继续使用。带薪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1)员工按规定享受我院带薪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当年享受产假满98天的;
(5)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6)当年旷工1天的;
(7)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3个月不到岗或待岗3个月以上的。
当年休假后,再出现上述第2项至第6项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带薪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