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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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6:27
于电视娱乐节目出现低俗化倾向的原因,许多从业人员满怀苦衷地告诉记者,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收视率”的*迫。以*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崔永元为代表的一些主持人,更是发出了“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的呼声。
一切惟“收视率”是瞻
作为一个衡量电视节目受欢迎程度和市场占有程度的指标,我国电视界引入收视率来评价电视节目,可以说是电视走向观众、接近观众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保卫所说,收视率是把双刃剑。运用适度,它会使媒体更好地考虑观众需求;运用过度,它就会使媒体走上一味迎合低级趣味的低俗化之路。而让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一些电视台已经走上了过度运用收视率指标的道路,把收视率抬升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以收视率论英雄,以收视率来决定节目的存亡。应该说,这是目前媒体包括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症结所在。
而一位电视从业人员在分析荧屏上让人不忍卒睹的低俗之风时说,自各级电视台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化”改革以来,片面追求收视率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由于有关管理部门监管滞后、约束不严,个别电视台打着改革的旗号从境外引进、制作了一些格调比较低俗的节目,结果引起不少电视台跟风而上。现如今,许多娱乐节目“已经是不俗就无法生存,越低俗就越能挣到钱”。
恶拼收视率的背后
电视台恶拼“收视率”,反映出我国电视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我国现在有数千家电视台,频道就更多,频道资源浪费严重,电视节目的收视率非常低。与美国一些“王牌节目”近20%的收视率相比,国内一些节目的收视率能达到1%就算相当不错了。这种散乱小弱、鱼龙混杂的格局,推动了各电视台的恶性竞争,一些小台为了生存,难免会想别人所不敢想、做别人所不敢做,在猎奇、低俗等方面动脑筋。
专家指出,电视台恶拼收视率,最深层根源在于经济利益。
对观众需求不能简单迎合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国内电视娱乐节目已经从“明星时代”走入“大众时代”,电视节目“生存还是灭亡”的大权越来越明显地掌控在普通大众手里。但媒体是不是因此就要对大众的需求进行简单迎合呢?一些电视从业人员和专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因为观众低俗,所以媒体不得不低俗”,对于这种论点,周星教授认为,这是电视台为谋求收视率给自己寻找的借口。电视节目要满足观众的文化娱乐要求,所以好看是必要的,但低俗就怎么都说不过去。电视是一个文化平台,它的责任就是满足观众精神需要和提升情感要求,这也是电视人应该秉持的职业道德。对于电视机构而言,坚守自己的文化特色,最大限度地服务大众,应该是它的一种品格要求。目前有些电视台过于趋利,有丢弃责任、消退品格的倾向。此外,从电视发展的现状来看,还存在伪需求的问题,即电视人打着满足受众需求的旗号去创造庸俗的娱乐,甚至制造低俗的娱乐。
(作者:段羡菊、叶伟民、张楠 来源:《半月谈》2005年第14期)
治理低俗三对策
电视娱乐节目丰富了百姓的文化生活,功莫大焉。但在这类节目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使其保持健康的品格,通俗而不低俗,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观众,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在采访中,一些专家和媒体人士认为,治俗亟须从三个方面入手。
消除误区:并非低俗才有收视率
作为通俗文化的一部分,好的电视娱乐节目能让人释放个性,宣泄情绪,传达主流价值观念,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但如果娱乐节目坠入了低俗化的泥潭,一味追求感官刺激,宣扬错误的价值观念,就会变成一种精神污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时统宇认为,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应该在触及人的心灵、情感上好好做做文章。而目前,这类节目整体上缺少思想文化含量,缺乏让人感动的东西。周星说,近年来我们的电视娱乐节目的确在朝着庸俗、低俗的方向演变。对此,电视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认识到只有花样翻新的娱乐,而没有情感的感染,到头来终究会走进死胡同”。只有传达出健康、向上感觉的电视节目才有生命力,也才能为电视台赢得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激励原创:遏制简单模仿之风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电视娱乐节目存在的一个致命伤,就是普遍缺乏创造力,一些电视台大量引进欧美、日韩和港台的节目模式,几乎原版“克隆”,大兴抄袭之风。而就在这一不加思考的模仿过程中,许多品味低俗的文化垃圾长驱直入。
周星认为,中国电视人应该增强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作出能够体现我们价值观念的、好看又有意义的电视娱乐节目。他说:“抄袭、模仿是一种文化不自信的表现,虽然很简洁、很方便,但却很难使中国本土娱乐节目获得长足的发展。”
加强监管: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专家指出,要遏制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的趋势,既要依靠电视工作者的自律和社会大众素质的提高,也需要监管部门更熟练地运用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产业运作规律,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但在主管部门直接加强监管的同时,很多业内人士也认为,遏制电视娱乐节目低俗化,还应改变现有的电视节目评价体系。除了现行的“收视率”和“收视市场份额”两个数字化指标之外,他们建议监管部门联手调查公司形成“社会美誉度”指标,以平衡前两个指标可能带来的“惟经济效益论”。此外,监管部门还可以设置电视娱乐节目的“底线”,一旦有些节目逾越界线,监管部门就应视情节分级给予警告、勒令整改或者停办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些专家还建议,我国应该学习国外将公共电视台与商业电视台分开的做法。由*资助建立公共服务电视,不以赢利为目的,不以收视率作为衡量节目质量的标准,专门制作、播放、传播一些品位比较高的节目。同时,应对电视节目实行分级制,使得有的频道不对未成年人开放,以规避某些电视娱乐节目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时统宇认为,当前,在电视节目的播出时段上也应该有所调节,应该把新闻、社教类节目放在黄金时段。
许多专家还建议主管部门尽早在我国开展媒体教育,指导受众增进对媒体的认识,用批判的态度去接触、分析传媒信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保卫呼吁,首先要对青少年和中小学生开展媒体素养教育。这不但涉及到青少年的素质提高和健康成长,还涉及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他认为,如果广大受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身的素质提高了,就能够自觉地抵制低俗化的东西。这样即使媒体想做,观众也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