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2012年青岛的税收优惠具体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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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5:02

房产税减免税规定主要有: 1、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人民团体是指*授权的*设立或登记备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事业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其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3、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4、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规定主要有: 1、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 使用税。 2、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实验楼,以及市地税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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