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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1, 用人单位在劳动岗位空缺需要招工时,应到劳动就业部领取《企业招工备案表》,将招工人数,招工时间,招聘形式等内容填写清楚.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业自己保存,另一份报劳动就业部备案.
2,用人单位如在区内招聘,应到区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内进行.
3,用人单位通过其他各类媒体发布招工信息的,应当经劳动就业部和
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未经核准的,不得发布.
4,用人单位招用外省市劳动者或者,澳门,地区的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当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5,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员工后10日内,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劳动就业部备案.
热心网友
我也只能大概的说一下,三险是跟人事档案走的,而私企人事档案一般挂在区职介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放在街道是不行的。要转移的话,由原公司出具介绍信,(可能还要新录用单位的介绍信)去调。招工手续是企业在职介所登记,通过职介所或人才(劳动力)市场招聘职工,与职工无关,是所与企之间的文件,可能是企业招工合法性的表示。公积金又是不同的,由单位出具调拨单划到新企业的公积金开户行就行了
热心网友
公司办理招工,是在人社局办理备案,然后办理招工。
将档案存到工作地区的人才中心,私企是没有人事权的,不能保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