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撤回楼市新政 内容包括降低首付、放宽公积金贷款额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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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湖北省荆州市*发布通知称,因与《省**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部分条款内容不符,经市*研究,决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荆州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于4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共涉及20项细则。
内容除了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保障房配比等措施之外,《意见》还给出了部分购房红利,包括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二成、二套房首付降为三成、限时免契税等。
《意见》指出,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前于荆州购买新房,购房契税全额奖励返还;同时,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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