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允许生三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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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生三胎的条件:1、如果夫妻两个有2个子女,但是这两个子女有医院开具的缺陷证明,符合这个条件的国家可以允许生三胎。2、如果是离过婚的夫妇,再次结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生三胎不罚款。结婚前男女双方都有子女,再婚后可以再生三胎。3、若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户口,且夫妻双方本身都是独生子女的,可放开生育第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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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有自己的生育计划,那现在开放三胎了吗?

计划生育不是开放三胎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地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又做出了一些调整。

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三胎*,是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具体内容是规定该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除少数民族和特殊家庭之外,边境城市人口也可以生育三胎。

所以从上述可以看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三胎*目前只有黑龙江的部分地区存在

目前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而黑龙江省的此项生育*,较之年初放开二胎*更为激进。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3.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4.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5.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6.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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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安排,三孩生育*已于2021年5月31日开始实施。从“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再到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中国生育*逐渐放开,不过现今并无相关的三孩*出台。

三孩*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但生育津贴*尚未出台,但是如果后期三孩儿*呃,相关补贴*出台以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的报销*的。

2021年5月31日,***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及配套支持措施

2021年7月20日《**、*关于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9]。7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发布[11]。2021年8月20日,全国*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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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只允许生二胎,如果生育第二胎是法规、*允许的,而第二胎又是智力残疾二级,那么应允许生育第三胎,但要先经过申请获得批准,间隔一定时间并领取准生证后生育。

除去特殊情况生三胎的处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所谓超生罚款其实就是指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更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相关(二胎三胎有别),所以每个超生家庭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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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出台三胎*,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今年为止,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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