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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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1:03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是一个审查已选出的代表是否具有当选资格的机构。
审查已选出的代表是否具有当选资格的机构,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常委会均应设立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人选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员中提名,常委会通过。
在本届任期内,如有补选的代表产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扩展资料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的主要程序为:
(1)各选区或选举单位选举结束后,将本选区或选举单位选举代表的有关情况的报告和相关材料,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每届*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本级*常委会会议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提出确认或不确认代表资格的建议。
(3)*常委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确定代表资格是否有效。
(4)在每届*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1:04
您好!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一般为5人至7人为宜。县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选,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员中提名,常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乡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人选,由大会*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全体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至本届*任期届满为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新选出的下一届*和补选的本届*的资格是否有效。选举或补选的代表,必须经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代表资格的审查。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还要对代表资格的终止按照法律程序向本级*常委会提出报告。直接选举产生的乡级*,由乡级*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本级*第一次会议确认和公告;县级*,由县级*常委会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县级*常委会确认和公告。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