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请帮帮忙】在多被告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告是否必须将全部被告列为共同被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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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0:14

1、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必需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民*不能分案审理,必须合并审理,对于原告
2、应当将被告一一罗列。追问谢谢您的回答。
根据您的回答,原告此时就没有选择被告的自由了,那么就可以说*可以因原告未将被告一一列明就可以不予受理?

追答1、被告是否选择,权利在于您自己,不选择,则视为您对其权利的放弃。
2、被告不能因为没有罗列完,*就不会受理。
3、*初步审查或审理当中,根据案情的需要,认为应当是必须参加诉讼的人员,*会出裁定予以书面通知其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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