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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发生车祸后保险理赔的顺序应当是这样的:1、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3、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材料;4、保险公司作出核定;5、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赔偿保险金。
热心网友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受害人直接以侵权人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顺序为: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保险限额10000万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上述赔偿部分机动车一方有商业三者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仍有不足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