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以过户保险没有过户,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能否以这个作为理由而拒赔?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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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23:57

法律咨询
汪某看上了同事彭某的二手车,两人经过协商就车辆的交易价格等事项达成了协议,后彭某按照约定将还在保险期内的车交付给了汪某,但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不久汪某驾驶该车辆将一行人撞伤。请问,保险公司能否以车辆买卖未通知保险公司为由拒赔?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保险法》《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应依法办理车籍过户手续,并在保险车辆转让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保险批改手续,或者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果车辆原所有人已将该保险车辆有偿转让给受让人,其对该保险车辆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原保险合同自然失效。故保险公司也不应对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承担保险理赔责任。但是,从法理上讲,如果车辆买卖未依法登记,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因此,转让保险车辆未办理保险变更的这种履行瑕疵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车辆受让人已经成为车的合法所有人,理应享有保险车辆及附随的保险单所约定的赔偿权利。况且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财产保险合同,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性保险,其基本特征是保险责任自动产生,即不用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责任依法而自动产生、中止或终结;强制保险的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转让后,不管保险人是否同意,也不管保险车辆转让给谁,保险人都必须继续承保。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另外,保险合同条款在内容上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法律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以此定义,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标准合同,其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的条款完全由保险人一方事先制定,在统一、规范性、标准化的保险单中列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投保人只能表示接受或者承认与否,而不能修改、变更合同的条款。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第三者责任保险又属于强制性保险,投保人只能表示全部接受和同意。法律规定,采用格式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1:15

不会的,如果车子过户保险不过户,你必须要去保险公司办理一下业务,很简单,很快的业务。如果你连这个都没去,那就有点倒霉了。你违背了保险行业规定的:不如实告知义务,所以可以拒赔。你如果去办理了那个业务,那就不干扰到赔付了。简单点说,就是你有没有到保险公司或者电话告知。什么都没有那就要看你和保险公司的理赔员的关系程度了。你的情况特殊,哪有过户了不去保险公司一趟的。追问在事故发生后在去过户可不可以?这样做了之后还可以拿到赔款吗?这种情况怎么样处理比较好?真是太谢谢了

追答说过了,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你保的是商业险,商业险没什么说的就是拒赔的。如果是强制险就可以赔。只能最多给你赔付2000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2:50

车辆保险起止期在有效的时间内,而且车辆年检没有过期,没有酒后驶车。按新的保险法规定是不能拒赔,(保险法只提到车辆过户后发生的信息变动及时到保险公司进行变更、批改)追问那在商业保险中也就是第三方责任险中,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赔的?就是中国人保那种,属于商业保险的。谢谢啊。

追答交强险是不能拒赔的(交强险死亡跟伤残最高能赔10万、医疗1万,超过部分按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人保如果条款中有明确列明:车主变更车辆信息不通知保险公司并未理过户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请律师最好的办法。
如果你的车辆原先是私家车,变更后为营运的话,商业险就赔不到了。因为你改变了使用性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04:41

是可以赔偿的,不过你需要请个律师,把原理告诉你你也没能力解决.
另外并非绝对,毕竟你已经过户了两个月,那么久不办理保险过户也许要承担很高的免赔额,而且也要看合同内容才能得出正确答案.总之你一个人是申诉不来的,请个律师吧.追问如果保险中有条列车主变更不通知保险公司并帮理过户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这条是不是和现在的保险法冲突?我就是想知道即使请律师我有多大的把握能哪到理赔?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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