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与繁体字的演化过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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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9:15

以下摘载自维基词条,「简化字历史」与「简化字评价」两个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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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

1950年8月9日,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举行简体字的研究选定工作座谈会,商定了选定简体字的四条原则:

整理选定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的补充;
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取行书、草书,但必须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
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必为每一繁难的汉字制作简体;
简体字选定后,由*教育部报请**政务院公布实行。
*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根据上述原则广泛搜集资料,编制了《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应征者对简体字的选定原则主要提出了“选定简体字应该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和“只有少数楷化的草书简体可以采用”等意见。

*教育部社会教育司重新考虑了简体字的选定原则,决定完全根据“述而不作”的精神选定简体字,并适当注意缩减通用汉字的数目,把异体或可以相互通用的字尽量合并。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初稿)》

1952年2月5日,在*教育部的筹划下,由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组合并其他机构组成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3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汉字整理组。汉字整理组重新确定了编制简化字方案的四条原则:

已有通行简体的字,以述而不作、不另造简体字为原则。但无通行简体而笔画较多的常用字不妨另找简体;
简体字以印刷体为准,其构造宜注意与手写体相近。偏旁简化可以类推;
异体字有本组另行处理,代用字暂不入本表;
简体字表公布时,以简体字为主,附注繁体。排列按起笔丶一丨丿乛的次序,首笔相同视次笔,另附由读音检简字及由繁体检简字的两个检字表。
1952年下半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收比较通行的简体字700个。*阅该稿后指出:拟出的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做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

1953年10月1日,中国*党*委员会设立了*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5年7月13日,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议,*设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

1955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删除了原草案中的《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和《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草案》,简化字由原草案的798个调整为512个,增收了56个简化偏旁。决定将异体字不放在简化方案中解决,拟定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会议中,修改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中的19个简化字,取消了一个简化偏旁。会议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会议的决议对《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作了调整,简化字的字数由512个增加到515个,简化偏旁由56个减少到54个。修改后的草案经*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28日*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法定的简化字在现今中国*地区取得了“正体字”的地位。

19年2月4日,*同意了19年1月7日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简化字问题的请示”的报告,发布了《*关于同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化字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19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了《简化字总表》。

“产量翻几番”。其中“量”和“翻”已经过于简化为同音字“两”和“反”,但这些过度简化的字在民间仍然大量使用。1977年12月20日,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称为“二简字”。

1986年6月24日,*发出《*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除“二简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共收2235个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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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评价

历史上的评议
在近代历史中,有不少人提出了与汉字简化相关的评议。纵然有些在今天已被学界公认为错误的看法,但在当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自19世纪开始,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文明开始进入东亚,整个汉字文化圈的各个国家中纷纷掀起了学习西方的思潮。当中有人坚持汉字的传统,但亦有不少人认为应该放弃使用汉字。这些认为应该放弃汉字运动的立论为:跟西方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是繁琐笨拙的,因为当时汉字不能透过打字机书写,而必须使用巨型的排版房的铅字。为此许多使用汉字国家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汉字简化,甚至还有完全拼音化的尝试。日文假名的拉丁转写方案以及汉语多种拼音方案的出现都是基于这种思想。自推行汉语文字改革以来,简化汉字一直颇受外界所争议。

随着西方文化的引进,汉字难写难读被认为是中国识字率低的一个主要原因,甚至有激烈的观点认为汉字导致了中国走向衰亡,必须改造汉字。

五四运动领导者傅斯年曾批评汉字说:“汉字起源是极野蛮,形状是极奇异,认识是极不便,应用极不经济,真是又笨又粗,牛鬼蛇神的文字,真是天下第一不方便的器具。”鲁迅曾经说过:“汉字不灭,中国必亡。”

*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文字改革的时候说“汉字是一种落后的字体”,所以“必须要改革成像拉丁文那样”,方便学习及辨识,以使其能够符合其救国的思想。

近些年有学者认为,如果中国*足够民主的话,简化字的推行可能会迟20年,那时电子计算机已经出现,中文的弊端曁汉字简化的理由可大大减少,简化字有可能不会出现,亦不会造成今日中国*和两岸的文化隔阂与中国古籍对於中国*普通民众的难懂的情况。

在文化大*期间大量被过份简化的字,到今时今日还有不少人在使用,说明了未经审慎考虑的汉字简化,遗害是可以很深远的。

不过,在中国*有很多人认为繁体汉字的书写过於烦琐,如果当年*没有推行简化字,那麼中国的以减少文盲为目标的扫盲运动则无法达到效果,即中国长时间内仍将有大量文盲。但讽刺的是,中国*推行简化汉字已有五十年,但其文盲比率,相较使用繁体中文(正体中文)的、和澳门,仍然很高。这令人质疑简化汉字在扫除文盲的作用。

当今许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出世起便只能接受简化字教育,并有人认为汉字从出现到现代一直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对於有说法说所谓的简化字是“改过的字”而繁体字才是“历史悠久的正统汉字”的说法存在着保留心理。现时中国*以语言文字法,*国民只可以在特殊场合上使用繁体字,但亦不时有学者提出「识繁写简」等声音。

中国*目前施行的简化字,其中有部分字对阅读和理解以及繁简转换上造成了一些障碍。用笔划较简单的同音字,例如“发”与“发”,“后”与“后”,“斗”与“斗”,“余”与“余”,使一个字带有太多的字义,造成阅读困难,尤其在阅读由简化字组成的文言文时,此问题非常明显。

有人以为这些同音借代字类似六书中的假借,但六书中的「假借」造字多发生在古代,当有一种新意义出现时,却无相对的字体,只好采用同音字,是「本无其字」的假借。但假借毕竟造成一个字的字义过多,经过一段时期,人们会再做新字,进行义项的分工,以免混淆。用笔划较简单的同音字进行简化,是「本有其字」,并不是六书的中的假借。不少学者都认同,这些同音借代字是汉字发展的倒退,实在为简化字颇大的弊端。

部分字形的修改被指为没有系统性,使得原来表意很好的字在去掉了区区几划之后便显得仓促无力,无法有效表达原有的含义,例如「爱、产、凤、亲、适」的简化字:「爱、产、凤、亲、适」等的不少汉字。

上述的评议,有部分受到当时的社会环境、*风潮等影响,今天已被学者指出其谬误或不客观处。然而,繁简体的争议至今仍持续。今天简化字已备受学界和人们公认的优点和缺点,请见下段。

[编辑] 现代学界的评价

摄於的大学校园大字报公布板。学生把当中的繁简对换错误圈出,并呼吁有关方面注意正体字的准确性。对于汉字简化,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近年来对于汉字简化的反思和争论开始升温。

[编辑] 赞同
赞同汉字简化的人认为:

从甲骨文到楷书,汉字在演化过程中不断简化。除中国*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都在使用简化汉字,是大势所趋。
中国*规定的简体字基本源于民间业已流传的写法,其中一些来自古体,并非凭空创造。
汉字的简化减少了汉字的笔画数和汉字的数目,因而降低了汉字学习的难度,同时加快了书写的速度,有利于普及教育,且废除繁体中的异体字便于民众交流。
中国*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等专事出版古代典籍的出版社通常使用繁体,繁体典籍很容易找到。
大部分受简化字教育的中国*人在阅读繁体字时并未出现明显理解困难。
在电脑、手机、PDA等数字设备,文字大小有限,简化汉字因笔画较简单,显示较清楚。
长期使用汉字的日本也同样对汉字做了简化。

[编辑] 反对
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

汉字简化后,不利于对中国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继承,推广汉字简化之后,很多现代中国人无法再直接阅读古代的典籍。即使把古书以简化字重印,亦往往会出现歧义,使读者误解。很多人忽略的是,自五四以来,一直有声音鼓吹废除汉字,改以拉丁字母—这是*推动简体字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世上最后一种活的表意文字系统,简体字只是消灭一种文化的一部分的第一个步骤。
不利于中国*、、港澳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日本等外国使用的汉字也进一步脱节,做*为的「书不同文」。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主要是考量到*地区在世界的地位日渐重要,故随之采用简体,所谓大势所趋,追究其根源,仍是来自中国*的*力。应该就本国国情制定文字规范,不应该跟著日本等别的国家亦步亦趋地去简化文字。日本社会亦有人开始反省简化汉字的严重后果。
简化字违反了六书造字原则,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统,大大削弱了汉字的科学性与逻辑性。许多汉字失去表义的结构,使学习汉文的过程中失去以表义结构推测字义的学习途径。现行简化字的推类系统混乱,常有例外的或类推不一致情况,而且什麼字依从类推、什麼字不依从的随机性很高。结果使汉字系统更繁杂,增加学习者的负担。
汉字的发展并非只是简化。像「又、有、右、手、佑、佑」等字,甲骨文都只写作「又」,可见繁化的过程亦一直在汉字中进行,并且在汉字发展中占了不少比重。这主要是为了辨义的实际需要,自然而然发展而成的,并非用*力去强行改造。而自楷书大致定型至今,时间已接近两千年。把「简化」说成是汉字的主要发展途径,是粗疏和太「想当然」的。
从书法美观的角度出发,很多简化字的设计不够严谨,同时对于篆书、隶书等书体,简化之后失去原先书体的特殊美感。
一字多义,简化后产生的许多类似字形,以及缺乏音义结构等,都造成阅读上辨识的困难。
很多媒体如报纸、网站等*同时设立繁体和简体两种不同的版本和/或相关的繁简转换工具,花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
在电脑处理汉字中,不论繁体还是简体,输入速度均相若。并不见得简体字较有效率。但简化字一字兼代数字的设计,增加了用电脑转换时的难度,使转换结果不太理想。
简化字与扫除文盲没有直接关系,在、澳门、等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文盲人口比例远远低於中国内地,可见扫盲工作重点在教育的资源投放及教育*上,而非简化字。
以形声方法创制出来的简体字,未必能兼照各种方言或古音,使部分地区的人难以理解这些简化字。如「舰」字以「监」作声旁,兼顾古音系统和各地许多方言,简化字写作「舰」,以「见」作声旁,只照顾了普通话,切断了声旁与方言和古音的关系。研究古音或方言的谐声系统时,简化汉字往往不可信。
即使在*,也无法完全废了繁体字。不只因为古籍、文言等需要,还有更多被刻在古迹或建筑物上的汉字,皆无法取代。由於繁体字有不可取代性,反之则否(因繁体字在字义上可完全包容简体字),因此,简体字的出现造成了汉字的累赘,大量增加汉字字数,对学习造成负担。
港澳回归多年仍继续使用繁体字,也说明了简繁之争的一些现实问题。
人们在屏幕阅读汉字时,毋须每笔都仔细看清,看到轮廓已能辨别。不论繁简,汉字的显示皆不能像英文字母般少,不见得简化字有特别优势。相反,因简化字产生大量形似字,增加在小字环境裏的辨认难度。
科技可以改进,应发展合适科技来配合汉字的需求,而非强行削足就履。
**的简化字*经常变化、不统一。例如二简字的废除和“余”、“於”等字重新被认定为可使用文字,让人无所适从。一些民间常见简化字并没被认定为正确的文字(如“歺”),很多简化字民间并不通用,可见*所声称的“简化字来源於民间通行文字”是错的,**认定正确文字依靠的是*的喜好而不是民间通行的程度。
在中国*以繁体字用作正式文件用字属於违法行为,在考试上使用繁体字会被当成错别字而扣分,在商店招牌上使用繁体字可能则会以“使用不规范文字”被电视台曝光甚至被有关部门罚款,出版正体字典籍须报批。这种将使用传统文化当成违法行为的是很可笑,正如把穿唐装当成违法行为一样。
秦始皇文字改革属於将不统一的文字变为统一,减少交流障碍,*的文字改革属於将统一的文字变为不统一,增加交流障碍。
简化文字花了整整四十多年才基本完成,六七十年代、八十年代初的书籍用字十分混乱,简化字、繁体字、二简字混用,并不统一;直到1990年代,中国*街道上仍可见到许多用繁体字书写的店名、厰名、广告。繁体字在中国*几乎全部消失源於**在90年代中后期的一次“打繁”行动,当时规定,书写繁体字将会受到严厉罚款。迫於*压力,民众才将道路上的文字全部改成简化字。可见简化文字代价巨大。
简化文字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在当时的*氛围下,反对简化汉字的人会随时被打成「右派」,没有给人以理性讨论的空间。造成当时学者大量赞同简化字的假象。
在计算机发达的今天,简化字只剩下极少数手写的场合能够发挥节省时间的作用,的用字情况证明,*不必规定简化字标准,民众在手写时会自然使用简写。
一些具有简化字的古代文献是从充满战乱的宋朝、元朝找到的,这些主要是逐字抄写的手抄本,或逐字雕出来印刷的雕版本,当时这些简化字是被当成俗字使用的,是当时的社会环境促成的,不代表这些俗字有科学性、有字理、易於学习。战乱以后,这些简化形体就不见得常用,更遭受文字研究者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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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完毕。

我来自,自小使用繁体字,主要靠写字维生,自问中文水平良好。

回到中国*,发现与大家沟通很有障碍。与内地朋友游古迹,友人不辨魏碑上的「游」与「邀」;用繁体字写个地址写信,邮局职员不辨「园」与「围」。我用仓颉输入法每分钟能打60字,只是不能用普通话拼音输入法,竟在内地被IT技术人员质疑「她不懂中文的」。

繁简的隔阂,令人遗憾啊。
参考资料:维基词条:简化字历史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E%80%E5%8C%96%E5%AD%97%E5%8E%86%E5%8F%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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