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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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12
问:我的合同还有一年零四个月到期,现在想辞职去别的单位,但是单位领导不批准我的辞职请求,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离开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员工的离职申请,或者不批准员工的离职申请。但员工在主张自己的权利时,也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提出过离职申请,比如留存领导的签收或者快递回单、邮寄信件回单等等。证据全的,满30天后,员工就有权办理离职;公司逾期未办理的,需要赔偿因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