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见光引发剂通常是II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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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22:40

这个问题可从吸收光的能量和断键所需的能量差异来说明。单分子裂解型光引发剂(I型)断键所需能量几乎全部来自于吸收光,而可见光的能量较紫外光弱(通常小于70kcal/Einstein),因此不能提供足够的能量使常温下稳定的光引发剂(体系)发生碳-碳键裂解而形成活性自由基。而一些键解离能较低的引发剂(如过氧化物)可直接吸收可见光发生裂解,这类化合物通常在常温下不稳定。
如果需要通过可见光来使室温下稳定的光引发剂(体系)发生作用,除了吸收光能外,通常需要通过热活化过程来提供额外的能量。光致电子转移,随后发生裂解是两个过程,而吸收光只对第一个过程提供能量。电子转移并没有导致裂解,但是生成了高活性的中间体。第二个过程——裂解属于热反应,所需的额外能量主要来自于高于常温的反应温度(源于光源放热和聚合放热),因此,可见光引发体系发生裂解通常需要光(电子转移产生活性中间体)和热(活性中间体发生裂解)来提供能量,这就是为何大部分可见光引发体系都是II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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