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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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5:23
一、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将把在哈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预计2009年9月份启动实施。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和保障将按照学年度进行,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比照城镇居民医保中的学生儿童参保*,预计个人每年缴费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免费参保。
在哈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坚持自愿原则,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其参保范围包括: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助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财政补助80元,大学生本人和家庭缴纳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大学生本人不缴费。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统筹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确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医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5:24
南京大学生医保主要有门诊、住院门诊大病、生育待遇。其中门诊实行学校包干,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凭*回学校按学校门诊包干办法规定报销;住院三、二、一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400、3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95%;门诊大病免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5%;生育住院分娩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
同时注意的是看病一定要凭本人社保卡与医院结算,如不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报销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5:24
医保卡住院报销比例
1、3万元以内,在职报销85%,退休报销91%;
2、3万-4万元,在职报销90%,退休报销94%;
3、4万元以上,在职报销95%,退休报销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