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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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6:03
应纳税额=境内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
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法定税率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盈亏相抵后的金额。
丰华公司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1 000+400+200=1 600(万元)——这是计算总的应税收入
A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20%+100×30%=90(万元),——这是在A国的纳税金额
在A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400×25%=100(万元)——这是在国内可以抵扣的最高限额。如果没有超过该限额,则可以据实全额抵扣。
B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150×30%+50×20%=55(万元),——这是在B国的纳税金额
在B国的分支机构境外所得的税收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是在国内可以抵扣的最高限额。如果没有超过该限额,则可以据实全额抵扣。超过限额的不予抵扣。
A、B两国分支机构境外所得可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税额分别为90万元和5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1 600×25%-90-50=260(万元)——这就是按照国内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税额,减去A、B两国的应抵扣税额后的实际应交的所得税金额
相关法律条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 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追问谢谢大神级回答。帮我答这题。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923818102783540947.html追答好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6:0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 的第八条规定: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A国抵免限额=(1600*25%)*400/1600=100 实际缴纳90
A国抵免限额=(1600*25%)*200/1600=50 实际缴纳55 二个数字取其小为抵免额度
全年应纳税额=1 600×25%-90-50=260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分项计算,要分国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