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办理人寿终生保险前因病住院,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对以后的理赔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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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好,为了让你更详细的了解自己的保险利益,我建议你把你购买的这款保险具体名称补充上来我才可以为你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你所说的人寿终生保险不一定就是医疗保险,也可能是普通的终生寿险或者失能险,如果是涉及到有重大疾病或者住院医疗保障的话那就可以赔偿,因为根据2009年的新保险法里面的不可抗辩条款说明,只要签订保险合同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无条件的为客户理赔,不受之前的未告知因素影响。

热心网友

如果已经投保六年了,那就不需要都担心了,就算以后公司知道也得赔偿
因为2009年新保险法出台后,为了保护客户权益,规定:投保超过2年后,不管被保人有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客户保障范围内的损失。

我说的是长险,不包括一年一交的医疗保险,希望对你有帮助

热心网友

投保超过两年,正常应该不影响理赔;具体看保单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条款内容(各家公司会有所差异);
一般是这样约定的“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 本保险合同 。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如果是这样约定就不受影响了追问具有投保龄八年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投保前因病住过院遭拒赔的案例很多。新法规规定的两年后指的是两年后首次确诊发生重大疾病。可我是在新法规规定之前我就因病住院。
据说新保险法是对实施生效前的案例还是按照老保险法来执行的。再说新法是对人身保险,而重大疾病不在其中,并且新法出台后并没有说明老的法规被废止。
本人对您的说法还是有些疑问,您能解释一下吗?

追答重大疾病保险肯定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至于其它,我也不好回答,还是等专业领域的专业人士回答你吧。

热心网友

会的,但是这个保险公司的责任大点,因为业务员代表保险公司,他没有和你说清楚就是他的责任,具体看当时是什么情况。追问投保之前我因肺结核住过院,又在投保观察期一年内因同样的病再次住院。出院后想报销药费,就让业务员拿我的出院清单到保险公司报销。因不符合重大疾病报销范围没报成,保险公司说我这是带病投保,要解除合同。经办我的业务员不同意,最后保险公司让业务员带我到医院复查身体,也不知什么原因医院居然没有查到我有肺结核病,最后准我续保至今。据2009年新出台保险法规定,为了保护投保*益(因字数*,下半部分转到下个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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