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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一对小夫妻为了能够多存一些钱,选择了一处合租式的民房,这间民房面积比较大,房东把它隔成了七个小房间,卫生间和厨房是大伙公用的。在陈某小夫妻的合租房内,还有另一合租男子李某,本来住在一起就是缘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方便有个照应,然而事情并非这样。
一天晚上,陈某的妻子熊某在卫生间里洗澡,洗着洗着,发觉有一双眼睛在偷看自己,惊慌失措地大叫起来。陈某听到妻子喊叫,以为出了什么事情,赶紧从房间里奔出来,正好碰到李某从卫生间仓惶地逃出,进了自己的房间,吧嗒锁了门。
陈某夫妇后来把房东喊来了,几个人让李某出来赔礼道歉,令人气愤的是,李某一直待在房间内也不开门,也不说话,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来了之后,也在门外敲门,想了解情况。依旧没有得到李某的任何回应,直到凌晨,有人发现李某从自己房间坠楼了。
死者家属来了,了解事情的经过,认为李某死亡跟他们有关,于是把房东和小夫妻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8.9万。
李某已成年,但思想却不成熟,有勇气偷看,没勇气承认,*来调查了,开始觉着面子重要了,不开门了。其实再想想,就算是人品问题,作为一个男人也不是太丢人的事,改正改正就好了,没想到却以这样极端的方式结束了生命,想过父母以后的感受吗?
令人意外的是李某家属的行为,猜测应该是觉得李某没有错,错的是房东和陈某的夫妇不该报警,于是将他们告上法庭,甚至要求赔偿88.9万的巨款。李某家属的真实想法多半这样:人已经去世了,人死不能复生,一切都以“死者为大”,想着要讹一点,或者想得到一些的补偿,给自我心理上的安慰罢了。房东租房子,女人洗澡,接着李某跳楼。
作为一个成年人,有*很正常,出门在外,特别是晚上,不管*是大是小,成年人也应该有控制自己*的能力,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不是让自己的*为所欲为、到处蔓延,只有动物才控制不住自己的*。
作为一个男人,有勇气去做,没有勇气承担,*来了也不开门,知道面子重要了,为什么当初偷看时没有觉悟呢。色字头上一把刀,为了自己看的那几秒钟过瘾,扔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幸福,真的值得吗?再退后一步说,实在控制不住,也可以换其他的减压方式。
*来了之后并没有破门而入,只是在门口进行问话,也没有强制要求李某做什么,然而在房间的李某却一直沉默,没有给出任何回应,之后才从窗户一跃而下。难道说,房东不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去洗澡,李某就不会死?人死了就有理由把责任全部推给别人吗,照这个说法,那以后房东都不要把房子租出去了,女孩子都不要洗澡了。
其实,社会上也流传着这样的一些大道理,男人有坏心眼,怪女孩子穿的少,怪女孩子长得漂亮,如果都用这样歪理来看待问题的话,只会让胡作非为的人越来越多,无理取闹的事件越来越复杂。
出来打工不易,选择跟别人合租房子,肯定有诸多的无奈,合租环境复杂,居住条件差,风险系数高,不到万不得已,谁会这样生活。对于当事人来讲,自己洗澡被*了,大喊和报警是合理并且正常的反应。太多的例子告诉我们,一贯地纵容犯法行为,只会让这些坏人更加地变本加厉。
所以说,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麻烦事,报警是最正确的选择。房东也许是比较冤枉的一个,自己明明不是当事人,难道就因为自己把房子租出去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多少有点说不过去。之前在广东,一个男子也是从出租屋里坠楼死亡,他的家人也要向房东提出的巨额赔偿,最终*驳回不受理。
那么,对于这起事件,会不会同样*驳回,目前还不清楚,关键要看,死者的死亡是自己主观意愿造成的,还是受其他外力造成的。如果*认定是主观意愿,但家属却非要认为是其他相关人的责任,自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不会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先不说应不应该索要88.9万,就单说洗澡被偷看不应该报警吗?对于这件奇葩事情,他们出于什么的心态:李某做错事在先,陈某夫妇只是讨要说法,没有得到回应后才报的警,李某家属应该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把责任推给别人,凭着“死者为大”,就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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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外打工的人为了节约租房成本,会选择和别人合租或者是分割好的合租房。这种方式的确是能够节约很多租房的钱,而且住起来也更加舒适一些,但是有的合租房内只有一个或者是两个卫生间,很多租户共用一个卫生间,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和麻烦。
浙江温州,一对小夫妻与李某合租了某小区中的两间屋子,除了卧室外厨房与卫生间都是共有的。某日夜晚,小夫妻中的女子熊某在卫生间洗澡时发现有人在外面偷看,惊慌之下大声喊叫,丈夫陈某此时出来查看情况,刚好发现隔壁的李某从卫生间内跑了出来。
夫妻俩来到李某房门口敲门质问,但是李某却并不回应。夫妻俩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房东,三人商量一番后决定报警。
*到达现场后,要求房间内的李某打开房门进行了解,结果却未听到李某的回应。直至凌晨0点30分左右,有人发现李某从房间内跳窗坠楼身亡。
事发之后,死者李某的家属要求房东和夫妻二人进行赔偿,并向*提起诉讼索赔88.9万元。*者的死与小夫妻洗澡的女士有没有直接的联系?我认为是没有的。
女子洗澡的时候发现有人*并大喊,她的丈夫看到了跑出窗外,发现李某从卫生间里出来进了自己的房间,很明显李某并不是因为*而失足掉下楼的,因为他躲到了自己的房间,而且小两口报警,*来了敲门他也没开,也确认了李某并不是因为*别人的老婆而掉下去。
那么很可能就是因为他害怕事情败露,而且*敲门,更增加了他的心理压力,也足以说明*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差,因为这事自己跳楼自杀了,看样子*者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但是他却做了丢人的事。
那么结果应该是跳楼者与*别人的老婆洗澡没有直接的联系,他的死亡完全是因为自己感到内疚而自杀,怪不了别人,反过来,即使他因为偷看别人老婆洗澡被*抓走,也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无非就是拘留和罚款吧!
我不知道跳楼家属这88.9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有零有整的,为什么不算个90万?
我肯定是不支持这样的赔偿。
李某是自杀的,他的死亡与别人没有一点关系,他是一个*,应该为他的行为负责,即使对于这栋楼的房东来说也没有责任,可能房子的责任就是洗澡间的屏障时间长了没有完善,给有些人留下了可乘之机,但即使发生这样的事,很多人都不会选择自杀这样的方式。
自杀者李某做出这样的龌龊事,偷看别人的老婆洗澡,真的是难以让人启齿,我们不说法律,单从道德方面来讲,李某的行为是令人唾弃的,他应该得到相应的制裁,并向对方索赔,并且主动搬出,以免事情再次发生,因为自己的不道德而造成的后果,反而让别人给他赔偿,这样的赔偿相信很多人是不支持的。
李某因为偷看别人老婆洗澡而自杀了,也许是因为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差,也许他有了耻辱心,因为这样的事不光彩不希望被别人知道,看样子李某是够内向的,然而他的家属便以此向房东及这对小夫妻进行高达近90万的索赔,这还真的是恶人先告状,用一句话来讲,不知廉耻反以为荣!对于这样的家属,没有理由给他们进行赔偿,甚至对于这样的家属不应该有一点同情心。
不管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我是坚决不支持小夫妻为他们进行赔偿的,他们也是在外打工的,挣钱不容易,本来自己就是受害者,反而还要向那些*洗澡的人进行赔偿,这是很难让人接受的,毕竟她也是受害者。至于房东会不会因此而索赔,一般情况下房东都是选择息事宁人,可能会象征性地做出一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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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应该赔偿,这名男子,是自己失误,导致坠亡,女子对他的存在不知道,并且没有在这件事中做出干预或者其他行为,所以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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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应该赔偿。因为这个男子偷看女子洗澡本来就是错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意外情况需要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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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应该赔偿,因为这个女子根本也不知道这个男子在偷看自己洗澡,就算是坠亡了也是男子个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