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不予受理与决定不予立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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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9:11

两者的区别是:裁定不予受理用于行政诉讼,不予立案用于刑事诉讼。

不予受理裁定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提起行政诉讼,*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扩展资料:

立案的条件

(一)刑事立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予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9:12

不予受理裁定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提起行政诉讼,*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两者的区别是:裁定不予受理用于行政诉讼,不予立案用于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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