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的优缺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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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0:35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有:

优点

一,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二,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三,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四,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五,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缺点

一,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二,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三,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四,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扩展资料

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 交钥匙总承包;

(二)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三) 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四)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五) 建设—转让(BT)等相关模式。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五)这三种形式。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

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EPC 工程总承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1:53

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1.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主要有:   

1.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扩展资料: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EPC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3:28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5:19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
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缺点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7:27

直接在百度中搜索“工程总承包 PDF”,可以找到一大堆。 自己慢慢选吧。工程总承包中的 EPC 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 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 总承包:一般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后机组移交业主商业运行,整个过程称为工程的总承包。 EPC与工程总承包两者含义相近。 工程总承包中还有解释:设计采购施工中的EPC是英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的缩写。Engineering就是“设计”的意思。当“设计”理解时,Engineering与同样可理解为“设计”的Design的含义大不相同。一般说来,Engineering指根据制造、加工等方面的科学与工程原理对机器、设备、装置、系统等的机理与流程等方面进行设计;而Design指对建筑物、构筑物的空间划分、功能布置、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外观进行设计和审美与艺术的处理。从这种区别中可以看出,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一般不适合建筑工程的采购。楼主你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摘要:从起源、理论分析、合同内容、IT风险等方面对EPC总承包和代建制进行比较并指出其中的差异,为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责权分析与界面管理提供依据。 一个全过程的代建制合同涵盖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竣工验收之间的代建管理,实质上是项目管理工作。目前对总承包与代建制之间的区别存在着界定不清的问题,这显然对代建制和总承包理论的发展不利。例如:上海市重大项目“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代建方组成项目管理部,实施项目管理,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公司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实施完成。在同时实施了代建管理与总承包的情况下,进行它们之间的比较研究,对组织间的责权分析和界面管理尤为重要。本文以EPC为例,与代建制进行理论上的比较研究。 1、EPC总承包和代建制的起源 如何管好*投资工程,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建设市场,防止*,是困扰*投资*改革的大问题。此时,代建制应运而生。 对于EPC总承包的缘起,许多文章的观点是:EPC这种承包模式给业主带来优化设计的经济利益,是业主推行EPC总承包的根本动力。作者认为:EPC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私人业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特别是大型项目中。EPC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技术更新周期的缩短和市场竞争激烈的压力,业主对工程关注重点的排序由传统的c(成本)、P(质量、性能、功能)、T(时间)变为T(时间)、P(质量、性能、功能)、c(成本);另一方面是由于业主投资的目的是获得预期的投资效益,更关注项目的运营阶段。因此业主希望承包商以一个固定的包干总价承包工程,以此将工程中的多数IT/risk/Index.html“ target=”_blank“>风险让承包商承担,使得EPC总承包模式u J在实践中逐渐出现。简单的说,业主不是工程方面的专家,不会主动认识到EPC总承包的优点。业主考虑更多的是工程运行所带来的效益,而不是优化设计带来的效益。 2、EPC总承包和代建制的理论分析 代建制的理论分析是比较复杂的。在代建制提出之后,许多文章都提到一点:代建制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建单位根据业主的委托(通常是*投资部门),依据代建合同,对代建工程进行管理。在整个代建工程合同体系中,可认为代建单位的地位是“代甲方”,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乙方”。所以,把代建制看成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似乎是顺理成章的。有人提出了以下不同的意见:在民法中,“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民法所解释的代理的特征之一是:代理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是由委托方承担的。而在代建制中,代建人接受业主即投资方的委托,承担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是由代建方承担的,这与民法中规定的代理的含义相违背,因此“代”解释为“代理”是不合理的。 作者认为,虽然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制度设计与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一定矛盾,但是代建制还是应该属于委托代理范畴的。原因如下: ①代建制是一种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由谁来管理工程。建国以来,经历了4种管理模式:业主自管、监理、项目管理、代建制。从这个层面上分析,代建制是现阶段最高级的工程管理模式,这个概念是很广泛的,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和形式也是不一样的。但针对具体的代建合同而言,业主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委托给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完成委托任务,并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委托代理; ②对代建制是否属于委托代理关系的争论焦点在于:代建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风险。委托代理的特征之一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工作并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而现在为了保证投资效果,对代建人责任赔偿有具体的规定:如果代建人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程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从代建人的银行履约保函中补偿;履约保函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由建设实施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该代建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参与当地*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人投标。二者的本质是冲突的。但是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在委托人缺乏监督或委托人无力监督的情况下,代理人都可能发生追求自身利益而背离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引发委托代理问题。为了取得代理效果,都将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即解决非对称信息下的代理人激励问题和制约问题。结合工程的特点和惯例,可将代建人的风险问题看作是对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手段。或者可将代建人风险问题看作是代建人的违约处理。就代建合同本身的风险而言,代建制还是可以看作是委托代理范畴的。 来源:[ http://www.jdzj.com]机电之家·机电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工程总承包是指业主与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承包商或联合体签订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协议,由施工部承包管理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发包模式。 其特点是 1、工程造价特点: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进行部分施工招标,确定相应的合同价,分包合同价比较准确;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招标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无合同总造价,故合同总造成价是业主的一种风险;如果业主与分包商签约,还加大了业主的风险。 2、工期进度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可以就分包项目提前招标、开工、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协*制也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负责,由此减轻业主工作量和管理负担。 4、合同管理特点:如果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都由业主负责,则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反之则可减轻业主的负担。相应的,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也有总承包管理方支付和业主支付两种方式,前者对总承包管理方管理分包商更为有利。 5、组织协调特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但是,如果分包合同都由业主签订,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对分包商的管理。 浅述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也是我国建筑业发展的趋向。因目前工程总承包制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社会环境还不配套,所以对其认识还有待于提高。下面就工程总承包简述如下: 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提出,起源于基本建设管理*改革,1984年*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中就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1997年,我国颁布的《建筑法》,明确提倡对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确立了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以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 我们知道,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寿命周期的定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大体上为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业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把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企业,就形成了勘察、设计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的合同结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之间是一种平行的、彼此分离的关系,他们各自与业主形成发承包的关系,为一个业主(发包方)下的多个承包单位(承包方),这是我国目前传统的发承包模式。 该种模式主要缺点是设计与施工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设计和施工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造成各类建筑业企业规模弱小,组织形式单一,缺乏国际竞争力等等。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或几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一种模式,实行全过程若干阶段的承包,如设计—施工(DB模式)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等。在EPC模式下,业主只与一个承包单位直接发生关系。所有的设计、施工分包工作等都由总承包方对业主负责,设计、施工分包商不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克服了由于设计施工分离导致的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等弊病;对于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后新形势具有决定作用。 中国于1993年~2003年期间,共完成国内工程总承包3409项,合同金额2550亿元,年完成合同额320亿元,一批施工企业组建的总承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如天津建工集团重组成立了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责对工程总承包的组织实施,1998年~2002年期间累计完成工程总承包产值52.2亿元。 近20年来,通过开展工程总承包,一批具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或企业集团逐步发展起来,如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建设公司等;一批单一功能的设计院或施工企业通过改革和发展,成为以设计或施工为主导,具备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开车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工程公司,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天津建工集团、北京城建集团、上海建工集团等。 二、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项目管理公司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项目管理公司的培育与发展,可以从国家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建设二个方面予以考虑。由前面的述叙我们知道,国家对于推行总承包和代建制(工程管理咨询),出台一系列的文件、办法、法津、法规,己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作为一个建筑人,应该考虑如何对企业现状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的环境,或能成为行业的领跑人。 《指导意见》打破了目前行业的界限,允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其他相应资质,为培育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企业理指出了方向。 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以下称《项目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对企业申请取得其他相应资质的条件进行了极大的放宽: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条件可合并考核。 各类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企业、设计单位都应抓住机会,坚持不懈努力,使自己发展成为合格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工程公司。 《指导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对于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工程公司承接业务作了详细规定,突破了目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只能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规定。但同时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应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承担项目管理的企业,要在同一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等业务时,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一句话“一招鲜、天地宽”,当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建筑业企业,只有练好内功,才能跳出目前的狭窄的业务范围,驰骋于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起源、理论分析、合同内容、IT风险等方面对EPC总承包和代建制进行比较并指出其中的差异,为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责权分析与界面管理提供依据。 一个全过程的代建制合同涵盖从可行性研究至工程竣工验收之间的代建管理,实质上是项目管理工作。目前对总承包与代建制之间的区别存在着界定不清的问题,这显然对代建制和总承包理论的发展不利。例如:上海市重大项目“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通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代建方组成项目管理部,实施项目管理,由上海隧道工程股份公司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实施完成。在同时实施了代建管理与总承包的情况下,进行它们之间的比较研究,对组织间的责权分析和界面管理尤为重要。本文以EPC为例,与代建制进行理论上的比较研究。 1、EPC总承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9:52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优点:EPC总承包商可以让这设计+采购+施工更顺畅的沟通协调,达到资源分配更合理,以提高利润和提高施工速度;试想如果这三项由不同公司负责,他们之前的协作是非常麻烦的,设计单位肯定使用高标准设计,他才不过分考虑成本。而施工和采购当然为了利益最大化使用低标准来做,不同公司之间协调非常麻烦,耽误时间也增加施工成本。
缺点:一家公司做这三家的活,相当于三家的风险集中到这一家身上,风险肯定增加了。并且EPC大多采用总价合同,整个过程产生的费用和招标价差距比较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22:33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1:48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  

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主要有: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什么是EPC工程总承包?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

(2)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分包给分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由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  

(3)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4)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  

(5)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终按合同规定验收和结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5:19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简述传统设计院的转型发展方向与问题-工保网


我国工程设计行业发展,由于受历史因素影响,早期的组织结构形式以事业单位性质的设计院为主,直到20世纪90年代起,才开始分批转为股份制或国有独资企业。但目前,转制后的国内各大设计院普遍上依旧沿袭着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模式,企业发展缓慢,管理问题较多,业务模式缺乏创新拓展。


在国内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各项基建工程不断扩大的整体背景下,传统设计院组织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亟需进一步的转型发展。




一、设计院的三大转型方向


参考借鉴国际工程设计行业发展的模式特点,同时结合近几年国内部分设计院的主动转型发展经验,目前,国内设计院的转型发展方向,主要即是在开展设计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前后延伸,横向拓展前期咨询、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各个建设活动环节,从单一的提供工程设计服务,转为提供覆盖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全过程技术与管理服务。


基于目前国家在*上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为传统设计院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与方向。具体的转型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设计院转型工程总承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是近年来国家在*上大力推动的项目管理模式,也是国内各大设计院转型发展的主要趋势方向。即由设计单位(设计院)接受业务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活动环节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设计院转型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同工程总承包一样,全过程工程咨询也是国内建筑业近年来重点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市场发展受到国家*的大力推动。设计院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是指,由设计单位(设计院)接受业主委托,负责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整体工程咨询业务,具体包括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


专业设计任务或风险咨询管理服务


除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外,在各细分垂直领域的相关工程设计与风险咨询管理业务,同样是部分设计院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如承担某一专业或某种专门技术的设计任务;再如目前国家大力推进的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程保证保险,险种涉及的质量、安全与信用风险管理服务,都是传统设计院转型发展的市场业务契机。


二、设计院转型优势问题与解决思路


虽然上文提及传统设计院转型的三大主要发展方向,但客观上,在具体转型发展过程中,设计院方面一方面有着部分转型发展优势,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转型发展问题。


转型优势


1

设计院作为知识和人才密集型企业,有着较强的技术优势,尤其在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往往更习惯以质量安全为重点,重视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因此能够较好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和避免工程项目出现质量安全风险。

2

设计院长期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力量的代表,无论开展工程总承包市场业务还是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都更容易获得业主的信任。

3

在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时,由设计院作为核心,一方面能够通过前期与施工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提前针对各类施工过程问题进行合理设计,过程中设计与施工穿插进行,减少施工工期;另一方面对涉及新技术、新材料的重点工程,可以提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有效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成本。


转型问题


除上述转型优势,设计院在转型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小的发展问题。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设计院自身管理与市场业务转型拓展两大方面。


在自身管理方面

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为依旧保留早期设计院事业单位管理方法的旧习。一方面,经营管理不够科学、透明,长期处于市场监管盲区,院内等级制度分明,管理作风老旧;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的人才管理方式,基层设计人员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较大,薪资收入较低,基础合同工资低于其他行业,口头绩效收入既缺乏合同保证,又因内部管理不透明缺乏公平性。


在市场业务转型方面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力量与管理经验,是目前设计院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工程总承包为例,工程总承包项目投资资金较大、管理环节较多、责任风险较高,客观上需要拥有专业工程总承包技术、人才、管理力量与管理经验的企业组织,才能最大限度规避相应风险,完成工程建设,而这些技术、人才、管理力量与管理经验,正是国内多数设计院所缺乏的。再以全过程工程咨询为例,设计院缺乏成熟的全过程工程建设经验,自然无从谈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解决思路


对于目前设计院存在的自身管理问题

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的市场监管,监督其保证设计院管理的公平与透明;另一方面设计院自身应改变传统事业单位管理方式,重视人才,建立公平薪酬制度,避免人才流失。


对于设计院市场业务转型问题

各设计院主体应针对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选择适合的转型发展方向。如大中型设计院,即可向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方面探索发展;小型设计院可向专业设计任务或风险咨询管理服务方面探索发展。


与之相应的,大中型设计院即应加大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应技术人才力量培育,如通过人才外聘解决当下企业转型所需的人才缺口,再如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引导设计院内部人才向复合型人才发展,通过派遣学习,培育自身的商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人才力量。而对于小型设计院而言,则应深耕具体的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如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人才或其他专业技术领域人才,从而为转型发展积累人才力量。




目前,随着国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国内设计院向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转型方向已成定局,不少大中型设计院正逐步加大自身转型力度。同时,随着各类专项工程领域的技术风险服务需求日益增多,小型设计院也迎来其全新发展契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09:07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点主要有:
1) EPC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不再以单独的分包商身份建设项目,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减少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顺利解决施工方案中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之间的矛盾;
2) 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清晰,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3) 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工程建设期相对明确,利于费用和进度控制;
4) 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各方的优势,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目标;
5) 可以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出来,关注影响项目的重大因素上,确保项目管理的大方向。
EPC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主要有:
1) 业主主要是通过EPC合同对EPC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
2) 业主将项目建设风险转移给EPC承包商,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至关重要,一旦承包商的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3) EPC承包商责任大,风险高,因此承包商在承接总包工程时会考虑管理投入成本、利润和风险等因素,所以EPC总包合同的工程造价水平一般偏高;
4) 与传统的建设模式区别比较大,传统行业的业主比较难以理解和配合承包商的工作。
什么是EPC工程总承包?
(1)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
(2)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分包给分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由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
(3)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4)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
(5)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终按合同规定验收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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