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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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8 19:12
质数: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叫做质数
例如:只有当23除与自身(也就是23)和除与一的时候所得数字为一个整数,除与其他数都无法获得整数所以为质数。
2.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例如:4,除了能被自身(也就是4)和被一整除,还能被2所整除得到整数,所以为合数,同时4也是最小的合数。
质数: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
性质: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素数定理:
1、在一个大于1的数a和它的2倍之间(即区间(a, 2a]中)必存在至少一个素数。
2、存在任意长度的素数等差数列。
3、一个偶数可以写成两个合数之和,其中每一个合数都最多只有9个质因数。
4、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合成数,其中合数的因子个数有上界。
5、一个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质数加上一个最多由5个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后来,有人简称这结果为 (1 + 5)
6、一个充分大偶数必定可以写成一个素数加上一个最多由2个质因子所组成的合成数。简称为 (1 + 2)
性质: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4)质数的个数公式π(n) 是不减函数。
(5)若n为正整数,在n^2到 (n+1)^2 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6)若n为大于或等于2的正整数,在n到 n!之间至少有一个质数。
(7)若质数p为不超过n( n>=4)的最大质数,则p>n/2。
(8)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合数: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7、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p-1)!=-1(mo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