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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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8:56
存货产生的非正常损失,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应当采用专项申报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报税务机关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以上企业所得税规定,目前大部分税务申报在线上提交,具体应咨询当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