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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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03:16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转让按照企业资产转让的规定进行,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也就主要是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财产转让方面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额要分两种情况,一是股东之间的转让,法律没有特别的*,只要股东之间达成协议即可;二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要经其他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出让股东应提前向其他股东书面征求意见,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份,超过三十日不购买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原有股东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出让股份的权利。注意: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额转让后公司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转让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是在证券交易中进行转让并经证券交易结算机构登记;二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为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两种,记名股票的转让要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受让后公司应将股票持有人名字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向有关登记机关登记;无记名股票只要出让人将股票交给购买人即可。这里需要注意公司法中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发起人、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的转让有一定的*,如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性规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转让其份额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其他合伙人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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