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投资“新三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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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3:44

IPO重启的消息刚刚冲击完创业板,新三板扩围的消息又呈现到了大家的眼前。新三板扩容配套措施方案将于下周陆续公布,今天小编先来带领大家了解下究竟什么是新三板。
投资者要参与新三板其实与投资A股市场并没有太大区别。与创业板相仿,新三板中上市企业的标准、投资者开户条件等加上了一些特别的要求。

原有的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其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而“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开户条件: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账户资产市值3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委托数量*: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最低数量*为10手,即1000股。

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报价单位: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更多投融资知识 请关注金指投
涨跌幅*:涨跌幅*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委托方式: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进行。

转让费用:转让佣金按股份转让金额的3‰收取,其他费用与A股相同。

交割:投资者于T+1日到原委托营业部进行交割,交割可在柜面进行也可在自助交割机上进行。
新三板投资风险
优顾理财提醒各位投资者,任何投资都是伴有风险的,新三板也不例外。新三板企业通常规模不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指标远低于上市公司,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对挂牌公司相关情况了解十分有限。而这些问题都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新三板带来的A股投资机会

相对于新三板投资的风险,我们不如来挖掘下新三板扩容会在A股市场中产生哪些投资机会。随着新三板试点扩大,A股市场中一些板块也将因此而受益,其主要包括券商、高新技术园区类及创投类公司。
新三板扩容在即,首先可能获益的就是券商股。投资者门槛降低、新三板容量和交易量的提升等因素,都可能令券商行业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券商股将迎来价值重估的机遇。如东吴证券、海通证券等高新园区的券商股。

若新三板扩容至全国,相关高新区上市公司同样将迎来交易机会。如市北高新、中炬高新、长春高新、苏州高新、南京高新等。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将给创投类公司带来新的退出渠道,创投公司所投资项目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投资周期将缩短,风险降低,收益的稳定性增强,因而创投公司的获益也将是必不可少的。如鲁信创投、南京高科等都十分值得关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3:45

需要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后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做任何操作,默认具备“一类投资者”权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3:45

IPO重启的消息刚刚冲击完创业板,新三板扩围的消息又呈现到了大家的眼前。新三板扩容配套措施方案将于下周陆续公布,今天小编先来带领大家了解下究竟什么是新三板。
投资者要参与新三板其实与投资A股市场并没有太大区别。与创业板相仿,新三板中上市企业的标准、投资者开户条件等加上了一些特别的要求。

原有的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其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而“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开户条件:个人投资者参与证券账户资产市值3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
转让时间:股份转让日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竞价方式:在股份转让日下午3:00以集合竞价的方式配对撮合成交。

委托数量*: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最低数量*为10手,即1000股。

申报规则: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报卖出。

报价单位:每股价格,最小委托买卖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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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涨跌幅*为前一交易日转让价格的5%。

委托方式: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进行。

转让费用:转让佣金按股份转让金额的3‰收取,其他费用与A股相同。

交割:投资者于T+1日到原委托营业部进行交割,交割可在柜面进行也可在自助交割机上进行。
新三板投资风险
优顾理财提醒各位投资者,任何投资都是伴有风险的,新三板也不例外。新三板企业通常规模不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指标远低于上市公司,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对挂牌公司相关情况了解十分有限。而这些问题都可能会影响到投资者的预期收益。
新三板带来的A股投资机会

相对于新三板投资的风险,我们不如来挖掘下新三板扩容会在A股市场中产生哪些投资机会。随着新三板试点扩大,A股市场中一些板块也将因此而受益,其主要包括券商、高新技术园区类及创投类公司。
新三板扩容在即,首先可能获益的就是券商股。投资者门槛降低、新三板容量和交易量的提升等因素,都可能令券商行业的盈利模式得到改善,券商股将迎来价值重估的机遇。如东吴证券、海通证券等高新园区的券商股。

若新三板扩容至全国,相关高新区上市公司同样将迎来交易机会。如市北高新、中炬高新、长春高新、苏州高新、南京高新等。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将给创投类公司带来新的退出渠道,创投公司所投资项目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投资周期将缩短,风险降低,收益的稳定性增强,因而创投公司的获益也将是必不可少的。如鲁信创投、南京高科等都十分值得关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3:45

需要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后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做任何操作,默认具备“一类投资者”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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