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当地银行查外地银行的钱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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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5:54

可以的,只要在被告或被执行人名下,均可以查。
拓展:
对如何确定查封财产的处分*可分为三种情形,即“一个原则”和“两个例外”:

“一个原则”:即在先查封*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均系某*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的执行*负责查封财产的处分。
“两个例外”:即在上述的处理原则之外,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当由在先查封的*处分查封财产:第一,在先查封的债权即为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其虽未进入执行程序,但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查封的债权以及执行费用等后无剩余的;第二,在先查封债权对查封财产已经进入财产变现程序,且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的优先受偿债权以及执行费用后能够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在先查封债权的。
*查封财产包括哪些程序要求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是在执行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5:54

如果案件需要,*门(*、*、*)履行了相关手续,可以查询各银行系统,不但能够调查出你在外地银行的钱,还可以调查出你在各个银行的存取款详细信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5:55

查不到,这跟*职权无关,是银行没这个能力和权限,*去了也不可能把银行变出能力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5:55

目前所有的银行都实现通存通兑,数据是共享的,*完全可以在当地银行查外地银行的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5:56

*是不可以在当地银行查外地银行里面的钱的,并且每一个银行的银行账户不是随便想查就能查的,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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