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会问老人什么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15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5 07:53

关于遗产问题。没立遗嘱的房产,就按遗产继承处理。去公证处咨询委托,它们会让你们全体有继承权的人都到场,协商一致就出遗产分配协议书。至于其中某人有无房屋,不构成分配份额上的因素。有继承权的人可以自愿放弃,但也要到场签字。协商不一致,就走诉讼途径,*判决分配。
扩展资料:
公证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一、设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二、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