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离异孩子改名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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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00

法律分析:1、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2、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3、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4、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5、最好改名时间是: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姓名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第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五)名字粗俗、怪异的;(六)名字难认、难写的;(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7:00

法律分析:1、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2、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3、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4、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5、最好改名时间是: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姓名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第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五)名字粗俗、怪异的;(六)名字难认、难写的;(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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