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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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7 15:43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经过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后持证上岗。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每周至少一次一系列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在没有启动安全防护装置的情况下强制开启X射线进行工作,以防止辐射照射事故发生;
凡需要增加或拆除现有辐射设施和设备,应预先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重新监测评价后,方可进行;
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计划,其内容包括事故的报告、事故区域的封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以及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估算和医学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