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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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4 07:37
一、长期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首先,可能是开发商的原因。这种原因较为多见。比如有的开发商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或者虽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取得了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在办理开发项目的产权时,不交齐出让金,开发项目的大产权是办理不下来的,开发商也就不能取得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
再如有的开发商为了筹措资金,将所开发的项目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在未还清银行贷款之前,开发商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大产权证也应押在银行,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还有的开发商开发项目时超过了规划部门审核的用地规划,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其次,业主的原因。业主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交纳应交的税费,或者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等,使得房产证办不下来。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但也存在。
最后,也可能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于办理房产证手续较为繁琐,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因机构、人员、效率等原因,造成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只是个别现象。
开发商原因造成房产证办不下来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为了避免开发商推诿责任,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最好与开发商明确约定,“买受人(业主)委托出卖人(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对需要由买受人提供的资料及承担的税费,开发商应从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时候办理房产证比较合适,如果开发商迟迟不给办理房产证的话有没有什么风险,自己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如果是长期办不了房产证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购房者十分关心,也不是很清楚,可也容易发生纠纷。所以购房者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这些问题,也可以在办不了房产证的时候请律师帮忙解决。
二、如何处理房产证纠纷:
买受人提供(缴纳),逾期视为买受人资料齐 备,相应税费已缴纳”,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房产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买的商品房:
(一)勤于查询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在北京,可以登录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认真查验文件签约前可以查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临时使用证或有抵押,要拒绝签约,或者一定要求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于xxxx年x月x日之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签好《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中要有专门条款对房屋产权和房产证相关内容有所约定,不仅要约定具体办理的最后时限,还要约定不能按时办理的处理办法。
(四)解约与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下列严重违约行为,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合同或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4 07:38
肯定不是你一个人没有办理房产证,一个楼的人联合起来,找,追,问,肯定就有人理啦,办的也会快了。一个人的力量太有限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4 07:3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你好亲,1、协商解决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拿不到产权证书,首先要想要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那购房者一定要记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下,购房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有些开发商不会很配合购房者提出的诉求,购房者在经过协商和发函后,开发商还是无所谓的话,购房者还可以到*起诉。这样一来,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你好亲,1、协商解决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拿不到产权证书,首先要想要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那购房者一定要记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情况下,购房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有些开发商不会很配合购房者提出的诉求,购房者在经过协商和发函后,开发商还是无所谓的话,购房者还可以到*起诉。这样一来,可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4 07:39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 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 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 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各地的名称不一,但大多都叫房产局或是房屋管理中心,一般都是归土地局或规划局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