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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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5:13
新丰县建置前,属南海郡龙川县地。
南齐武帝永明元年(483),析龙川县地置新丰县,取义“物产丰富”,称“新丰”,辖于南海郡。
梁天监六年(507),改属东莞郡。
陈祯明二年(588),改东莞郡为东官郡,新丰隶属亦随之变更。
隋开皇十年(590),东官郡废,新丰属循州。开皇十八年(598),改新丰县为休吉县。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循州为龙川郡,废休吉县并入河源县,属龙川郡。
明隆庆三年(1569),析河源县地,兼割英德、翁源两县之东南隅,设置长宁县,取“长久安宁”之意,属州府。初设县时,知县赵钺在长吉都之沐河竹子坝(今属连平县)治事,至隆庆六年(1572)徙治鸿雁洲(今丰城镇城东象岭坪大营一带)始建土城。万历元年(1573)迁治所于君子嶂下(今新丰县城)兴建砖城。
清朝,长宁县属惠州府。
*初,废府制。*3年(1914),因避江西、福建两省的长宁县重名而复称南齐旧县名新丰县。*3-9年,属潮循道;*10-38年,属广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13日,新丰。1951年1月,隶属新成立的广东省东江人民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2年11月9日,改属粤北行政公署。1956年3月1日改粤北行政公署为韶关专员公署,新丰隶属韶关专员公署。韶关专区成立后,新丰隶属韶关专区。
1975年1月,划归广州市管辖。
1988年1月,新丰县划回韶关市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1 05:14
新丰县早在南齐武帝元明元年(483年)设置新丰县,取义于“物产丰富”之意,故称“新丰”,属南海郡管辖;1951年12月,广东省东江人民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东江专署)成立,新丰隶属东江专署;1952年11月9日,新丰改属粤北公署;不久,粤北行政公署改称韶关专区;1975年1月,新丰县划归广州市管辖;1988年1月新丰县划回韶关市管辖直至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