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0:0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8:18
问:企业委托证券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请问,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答:企业的有价证券分为权益性证券和债务性证券。权益性证券是指拥有证券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持有此类证券,就代表您拥有证券标的物的财产所有权。例如您买进工商银行股票,就代表您持有工商银行全部财产的一部分权益。又如你持有××基金,就代表你持有该基金全部财产的一部分权益。这里说的是部分权益,就是跟其他股东或基金受益人,分别共有(非共同共有)该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基金的全部财产。股票属于权益性证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即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应该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列支。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对于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