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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委托卖出的成交价格,可分为集合竞价成交价格和连续竞价成交价格两种。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时间:9:15—9:25,9:15—9:20可以申报也可以撤单,9:20—9:25只能接受申报不接受撤单,9:25—9:30不接受任何委托,但是深圳只接受委托申报不做处理,(深圳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申报不可撤单);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时间:9:30—11:30,13:00—15:00,深圳为13:00—14:57)。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2、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即为充当股票买卖双方的中介者。
3、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形式有两种:
(1)市价委托,即按市场价格卖出股票。
(2)限价委托,即按委托人提出的价格条件卖出股票。从1992年2月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取消市价委托形式,一律采用限价委托形式。在委托期限方面,上海证券人委托之时起至当日营业终止时间有效;5日内有效指从委托之日起至第5个营业日(含委托当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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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一定的数额委托给证券公司让人卖委托价格和实际卖出价格是不一定相同的,因为委托价只是本人出的价格。
股票交易规则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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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卖以价格优先,数量优先为原则。
如果29.80买1的委托挂单是500股,29.79买2的委托挂单是300股,你如果委托卖价29.7元500股,你会在29.8元卖出500股。如果你委托卖价29.7元800股,就会29.8成交500股,29.79成交3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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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你出一定的数额委托给证券公司让他们给你卖委托价格和实际卖出价格是不一定相同的,因为委托价只是你出的价格,人家看的合适了同意了你的价格再买,这样就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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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买一是11.0的话,就会立刻以11.0元成交,而且你优先成交,因为你价格低,价格低的先成交,同一价格的先来者成交,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