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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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8:50
房地产佣金支付是当前房地产法律纠纷的一个热点问题。深圳现行的房地产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买卖双方、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由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说明房地产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产中介公司能否依据这个合同收取报酬,这是一个争议问题。深圳*系统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决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深圳*系统认为房地产买卖双方签订由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一个预约合同,只有买卖双方签订了由国土房产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现售合同,才认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依据这样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间报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认为深圳现*地产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个是居间合同关系,一个是房地产买卖关系。但是我认为除了居间合同关系和房地产买卖关系以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因为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不仅提供了居间服务,还提供了产权调查、按揭担保、产权过户等委托代理事项。所以我认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就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并依据这样的合同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居间报酬和委托代理费。这两项费用我认为是构成了完整的房地产中介佣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8:51
这要中介人和买主协商了,佣金就是给介绍人的介绍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8:51
佣金其实就是服务费,地产从业人员利用他们所掌握的信息资源,专业的知识为客户找到合适的物业,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的费用,就是佣金。
佣金一般是按照成交金额(包括买卖成交、租赁成交等等)乘于一定的比率,不同服务不同比率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或者是一些研究、策划、评估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可以称为佣金的,收取同样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8:52
厦门售楼人员的底薪不一定,一般为1000元左右,佣金一般为千分之一左右,佣金有月结、季度结、年结,一般月度只发佣金的70%,其余会年底发20%,结案时再发最后的10%。如年中走人的话,其余的都没的领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18:53
房地产交易是房地产交易主体之间以房地产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易对象所从事的市场交易活动。
房产交易是一种极其专业性的交易。房产交易的形式、种类很多,每一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在我国由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许多房产权利并不规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转,有些*流转,有些禁止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