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2:3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05
天安保险被收购是好事,这是保持公司正常经营,依法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鉴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接管条件。
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起,对上述六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国银*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05
天安保险默默无闻十几年,公司是越做越亏,职工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再补改朝换代,只有死路一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06
当然是好事。
保险公司之间的兼并、重组,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现象,而且中国保险公司现在是遍地开花,恶性竞争,一些业务质量不高的公司就应该被兼并收购,这样从整体上来说可以提高市场效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06
视该过程中受益、受损、无影响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