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行业内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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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3:39

揭广东地下钱庄内幕 普通村民每天经手百万元巨款

广东警方破获地下钱庄系列案,70余人落网;涉案金额高达460余亿元

昨日,广东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在*统筹指挥下,广东省*厅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等市警方开展代号为“飓风2号”的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2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60余亿元。


一条线索 牵出50余亿元非法买卖外汇、地下钱庄

去年下半年,广州市*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反映宗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经过侦查,警方发现“大庄主”黄某某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其名下实际操控50多个银行账户,每日往来的资金流非常巨大。

经过连续数月侦查,专案组陆续掌握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活动轨迹,并部署和制定了抓捕行动方案。在省*厅统一组织的“飓风2号”地下钱庄系列案件收网行动中,专案组对查明的多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抓获了包括黄某某在内的10多名犯罪嫌疑人,破获5宗地下钱庄案件,现场查获涉案现金人民币50余万元、美元10多万元、港币3万余元,以及手工记账、银行卡、存折、电子密码器等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账户一批,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0余亿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代,其初中毕业后独自来到广州打拼,后来开了一家经营珠宝批发的店铺。因店铺的主要客户是外国人,黄某某经常要进行本外币兑换。后来黄某某认识了一些地下钱庄经营者,认为地下钱庄业务来钱快。被不当利益蒙蔽了双眼的黄某某决定铤而走险,他利用珠宝批发店铺作掩护,干起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勾当,后来更干脆关闭了珠宝店,怂恿他妻子一起“全职”开展地下钱庄业务。

“黄某某主要赚取汇率差价,平均下来每月收入有一两万元,这种相对稳定的收入,让他放弃了原来的珠宝生意。”办案民警说,黄某某从2013年开始“转行”从事私兑外汇,到案发时为止,他一人涉案金额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


借壳外贸公司骗购外汇,流水达人民币170余亿元

经过大量工作,警方发现一批还在活动的、疑似犯罪团伙掌握的境内空壳公司,并循线追踪,先后发现了以林某某、陈某某等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组成的、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的犯罪网络。2012年至2015年,深圳市东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余账户,先后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余家企业非法支付结算人民币,并采取虚构贸易背景、提供虚假单证等手段实施骗购外汇,再转移至境外。这些团伙分工严谨,有专人负责开设空壳公司,有专人到银行购汇并应对银行查验,有专人在境外负责取现、转账。

根据省*厅“飓风2号”行动部署,深圳警方近期组织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开展收网行动,经过24小时连续作战,成功侦破上述特大地下钱庄骗购外汇系列案,一举捣毁犯罪窝点2个,抓获涉案人员10余人,缴获涉案电脑、手机、公司印章、银行卡及账册等书证一大批,冻结账户银行150余个,初步统计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人民币170余亿元。


普通村民多次“套水” 涉案达60亿元

经侦查,警方发现黄某琼仅为东莞市市石碣镇一名普通村民,无固定工作,而其银行账户每天均有一两百万元的交易流水,其工作与资金流动状况极为不符,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重大嫌疑。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发现黄某琼胆大心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犯罪活动:用不起眼的旧货店阁楼作为办公场所,安排不同人员在路边接收支票,使用多个账户进行交易或转账。

3月上旬,经过缜密侦查和踩点摸排,东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黄某琼、林某权等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非法买卖外汇相关账册一批,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经审讯,黄某琼等人供认其多年来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事实。


地下钱庄主要背负着四个方面的罪名:非法炒卖外汇、洗黑钱、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非法的地下钱庄危害非常之大。它对中国金融市场及实体经济的影响与冲击是十分巨大的。这些非法涌入外资还会进入中国国内股市炒作套利。*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只能让中国国内来承担了。此外,大量外资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进入中国,还会严重干扰中国的货币*,扰乱中国的实体经济。*对此进行严厉管制十分必要。

当大量非法外资涌入中国市场时,央行就得大量卖出人民币,从而使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泛滥,投资过热、资产的价格快速上涨及通货膨胀率上升,严重地冲击中国实体经济。更为严重的,伴随中国国内地下钱庄的出现,通过地下钱庄也能够滋生和助长一些贩毒、走私、洗黑钱等严重的犯罪活动。

在坚决严厉打击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检讨现行正式金融制度缺陷,通过完善正式的金融制度来改变目前非正式金融组织出现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治本之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3:40

学习过理工科的同学都应该知道,钢材有屈服强度(小于此都为可恢复的弹性形变),和极限强度(可达到的最大强度) 

因此房屋设计中,都是以钢材的屈服强度作为设计计算标准,以极限强度来作为房屋的强度储备。这样房屋即便地震中,钢材即便达到屈服强度,也可以继续发生塑性形变,而不至于发生恶性事故,继而达到建筑在地震中“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要求 

     

然而国外不清楚,就国内据我所知,在我国的汽车行业,汽车各部件(包括骨架构件比如a、b、c柱)质量合格与否,均以是否出现拉裂或暗伤(出现紧缩变形,即将拉裂)作为判断依据。换句话说,是以钢材的极限强度,作为汽车部件的工业生产标准,没有强度储备 

这也是为什么,车祸发生时,我们经常看到很多车,不是钢材屈服强度后的塑性延展变形,而是直接被撕裂成两半的原因。因为极限强度突破后,就是钢材的劲缩变形阶段,继而迅速被拉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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