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信息》上的“汇缴”项下的金额都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吗?单位缴纳的那部分在哪儿体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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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7:27

1、这个金额是单位和个人缴纳在一起的。

2、公积金提取有如下情形,请对照看: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地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3、你说的情形显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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