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我省的小微企业有什么普惠性地方减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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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16:43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规定,一、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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