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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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09:49

人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对于被拘留人,*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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