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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柳宗元的记述可以看出,宋清开的是一家经营较全的大药铺。经营范围有收购,有加工,有销售。销售中,有针对“长安医工”的批发,也有针对“疾病疕疡者”的零售。零售中,有内科用药和外科药剂。因而用房布局,应是前店后坊,家店合一。即店面为门市,店后有制药室、贮药库、炊寝房,相当于后世的拆药铺兼营饮片、成药。推测宋清还雇请了药工。一是因为他的顾客面广量大;二是粉碎制药全是人工捣合,极费工时,靠宋清自己加工是忙不过来的。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卷一药藏第九》中,对当时的制药工具有专门记载,共有秤、斗、升、合、杵臼、绢罗、纱罗、马尾罗、刀砧、玉锤、瓷钵、大小铜铫(有柄的烹器)、砧锤、铜匙、铁匙16种,并特别指出,这是“合药所需,极当予贮”,为人工捣合制药提供了旁证。
柳宗元高度赞扬的是宋清的经营思想与获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概括起来说,宋清的经营思想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宋清始终自觉坚持“居善药”,即经营中坚持药品质量第一。不管是现钱交易,或是用欠据求药,都给与善药。经营的药品质量优良,不是宋清自吹,而是用户、消费者认可后的代为宣传。保证药品质量优良的重要措施,是肯出高价收购优质的原料药材,因而宋清能稳定一批优质药材的供货人。
二是宋清对用户与消费者,不分*贵贱、现钱赊账,均一视同仁,给与好药。这在等级森严、*差别悬殊、人们期盼平等的古代社会,是极得人心之举。
三是宋清开药铺为赚钱养家糊口,又自觉承担救助贫病的社会责任。宋清是商人,当然希望欠款能按时回笼。但到年底估计还无力偿付的,就将欠据烧毁不再保存。救助是何等真诚、大度!因为他知道,欠据受 法律 保护。《唐律·杂律》中,有“负债违契不偿”的专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笞二十至徒一年,并按高额的“月利六分”(6%)付息。中期后降为按“月利四分”付息,还允许债权人扣押其财产。宋清慷慨的医药救助,满足了社会平民最迫切的要求,深深赢得了*。
四是宋清获利的眼光看得远,重口碑,靠不断扩大市场,薄利多销积累利润。从《宋清传》中可以看出,宋清不仅占有了长安批发、零售市场的可观份额,还占有了附近州县的一定份额。而长安是唐朝京城,国家的 * 、经济、文化中心,盛时人口有100万。附近州县也经济发达,人口较多,而且出产数十种药材。因而宋清有十分广大的稳定市场,保证了有不断扩大的利润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