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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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3:29
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 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 定金合同 、 质押 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 借款合同 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 担保法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定金 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 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 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保 证人 、 债权人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