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后财务人员应当怎样处理

发布网友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好二三四

财务处理的方法有作为支付凭据或者报销,至于报销老板让给报,也要完善相关手续。收款凭证是用来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会计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热心网友

*丢失,一般是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那么*丢失之后,企业的财务人员该怎么办呢?如何处理才能妥善解决问题?会计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开出未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开票方和税局无需特殊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可使用专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专用**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开票单位作任何处理,税局在认证时以*联作为抵扣认证依据。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二、*开出已认证:
1、丢失*联的处理:使用专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专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的*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