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占优的情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37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41

假设有n个实施者想参与企业ERP系统的实施;k为用户希望得到的知识效用,kH、kL分别表示参与者提供的高价值与低价值的知识,显然有kH>kL>0;用户获得高效用知识的概率为θ,即P(k=kH)=θ。实施者提供知识转移的成本为c,c为k的函数,且与效用有关,令cH=c(kH),cL=c(kL),cH>cL>0。

在提供方占优的情况下,企业无法区分实施者的类型(高或低),只能按照平均预期来支付知识转移的报酬,令支付报酬为v,即v=k,k=θkH+(1-θ)kL。若cH>k,即θ<(cH-kL)/(kH-kL),任何高类型的提供方将拒绝进行知识转移,这又进一步使得用户降低预期,采用更低的支付报酬,如v=kL。这样,由于cH>kL>cL,使得高类型实施者退出市场,市场上仅存有低类型实施者的参与,造成劣胜优汰的局面,这便是委托-代理理论中逆向选择的典型表现。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系统的投标方面,在具体实施时企业用户无法观察到实施者的努力状况,两者之间的博弈同样是实施方占优的情况(称为道德风险)。

解决逆向选择的一个有效方法是信号传递机制[28],实施方事先通过一些“暗示”(如资历证明、惩罚协议、第三方担保等)来表明类型,以便让用户确认自己为高价值转移者。信号传递的前提有两个:一是传递信号需要成本,二是不同类型的实施方所需的成本也不一样。假设传递同样信号时,高水平的实施者所需成本低于低水平者所需成本(干同样的活,水平越高就越容易完成),若令传递信号a所需成本为e,则有e=e(a,k),且e(a,kH)<e(a,kL);企业支付的报酬与所观察到的信号a有关,即v=v(a);实施者所获得的收益为u(a,k)=v(a)-e(a,k)。

若实施方为低类型,传递信号a所获得的报酬为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式中:m 代表其他n-1个参与者中高类型的个数,当其不传递信号时,所获得的报酬为(1-(1-θ)n-1/n)cL+((1-θ)n-1/n)max {cL,kL}。如果高类型的实施者传递的强信号为

,对于低类型的实施者来说,要想获取企业信任就必须传递强信号,并且这时所得到的收益应等于(或不低于)不传递信号时的收益,即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从而,有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同样地,对于高类型的实施者,传递强信号

时的报酬为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不传递信号时的报酬为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从而有

企业信息化过程中人员行为的研究

由此可见,①高类型的实施者应该选择足够强的信号,以便低类型实施者难于模仿(或因模仿成本太高而放弃);②传递信号的目的仅仅是为让用户知道自己是高类型,其自身并不能创造价值;③若实施者都为高类型,没有必要进行信号的传递;④知识水平越高所传递的信号就越强,获得参与企业系统实施的机会也就越大。

在实践中企业常常通过两种途径了解实施方的信息,一是实施者的公众形象(或声誉),二是与之交往积累的经验认知。譬如,实施者对自己的声誉十分重视,绝不对企业隐瞒信息,一旦许诺必然履行,这就成了第Ⅰ种的理想情况。可是某些著名的咨询公司在涉及一些新领域时,往往是根据经验而不是用户的实际来设计,也就是高类型的实施者在具体开发时表现出低类型(不努力)的情况。因而可以进一步将企业对实施者i的期望概率定义为P(k=kH)=θi,且θi=θ+εi,其中εi代表实施者i高于或低于平均预期的变量,例如θ=0.5,εi=-0.2,表明该实施者在企业认知中为高类型的概率仅为0.3。这样,好的声誉和交往历史可以提升实施者在认知中的概率值,而不佳的历史则会降低其得到好评的几率。

这样,声望越好的IT供应商越容易获得项目的参与权,而一般来说实力越雄厚名望也就越高,这就会造成大公司挤兑中小公司的现象。另一方面,实施方的名望又与其所要求的报酬呈一定的正相关性,而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又无法忍受巨额的支付费用,转而寻求实力较弱的实施方,这就只能通过有效交流、担保(如引入监理机制)等措施来减少企业的信息劣势,避免道德风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