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李渔戏曲理论中“小收煞与大收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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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54

?全本收场,名为“大收煞”。此折之难,在无包括之痕,而有团圆之趣。如一部之内,要紧脚色共有五人,其先东西南北各自分开,至此必须会合。此理谁不知之?但其会合之故,须要自然而然,水到渠成,非由车戽。最忌无因而至,突如其来,与勉强生情,拉成一处,令观者识其有心如此,与恕其无可奈何者,皆非此道中绝技,因有包括之痕也。骨肉团聚,不过欢笑一场,以此收锣罢鼓,有何趣味?水穷山尽之处,偏宜突起波澜,或先惊而后喜,或始疑而终信,或喜极信极而反致惊疑,务使一折之中,七情俱备,始为到底不懈之笔,愈远愈大之才,所谓有团圆之趣者也。……收场一出,即勾魂摄魄之具,使人看过数日,而犹觉声音在耳、情形在目者,全亏此出撒娇,作“临去秋波那一转”也。

“收煞”指的是戏曲中的收束部分,李渔提到的命题意在强调收束的重要性,收场要勾人魂魄。

拓展:“收煞”的提出:

他分析程文修《玉香记》结构的得失时说:“……但为子輶妾者,玉胜而下,尚四五人,不特场上不可演,即此记之后,亦收煞不尽,不能不举此遗彼矣。”意为剧中人物过多,结局处必难一一交代清楚,更需以简练的笔墨“结束一篇之文情”。李渔对此论述更为详尽:“上半部之末出,暂摄情形,略收锣鼓,名为‘小收煞’”;“全本收场名为‘大收煞’”。他认为“小收煞”务使情节跌宕,给观众留下悬念,因而“宜紧,忌宽。宜热,忌冷”;“大收煞”则要求对剧中的人物、涉及的事件、情节,在全剧收场时必须做出妥切交代,即所谓有“团圆之趣”。但在编织情节过程中,又必须注意情通理顺、水到渠成。否则,“无因而至,突如其来,与勉强生情,拉成一处”,都是作剧的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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